【塑料机械网 政策法规】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起草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公告》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抓住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努力建设壮美广西。
主要目标
·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到2022年,全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推动形成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到2025年,全区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对塑料制品禁止类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加强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管理,按照规定时限淘汰塑料制品禁止类生产线,督促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建立购销台账制度,杜绝不合格塑料制品流入市场,停止销售禁止类产品。加强医疗废物管控和集中处置单位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政策,继续加大对固体废物进口监管力度。
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不可降解塑料袋:严格执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到2020年底,南宁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区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和合浦县、东兴市等沿海地区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区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设区市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设区市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积极引导宾馆、酒店、民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区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区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快递塑料包装:大力促进快递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和可循环,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7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0%。到2025年底,全区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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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开发布意见稿:塑料制品禁限名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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